安监总局被撤销 职能并入应急管理部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方案提出,组建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原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具有执法权。

组建应急管理部后,安监总局的主要职能划归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归给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未来安全生产工作会有怎样的变化呢?

1)职责的变化:

从安全监管到应急救援,从名称到变化可以看出未来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的检查和事故救援,不再过多参与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从第三方的角度协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

2)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回归企业:

也就是说企业要自己担负起安全管理的职责,而不是被动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真正落实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3)重大安全隐患被追责:

以前只要不出安全事故,企业就没事;未来即使没有出事故,但是出现安全事故隐患被查处,也会被追求责任; 监管部门陆续出台鼓励举报安全事故隐患的奖励措施。

4)安全事故被追刑事责任:

近年来,安全相关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由于生产安全事故而被刑事处罚的屡见不鲜。

 

让安全回归安全,让企业真正做好安全。

2018年3月13日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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